桂林市国家税务局整体式智慧型节能服务项目采购磋商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受桂林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区国税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2017】20号)规定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就桂林市国家税务局整体式智慧型节能服务项目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国家税务局整体式智慧型节能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YLGLC20184001-GS
三、项目性质:本项目采购内容属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单项和批量采购年度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服务,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区国税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税发【2017】20号)规定,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执行A类项目管理,采用磋商采购方式。
四、采购服务项目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桂林市国家税务局整体式智慧型节能服务项目采购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玖万陆仟叁佰柒拾壹元整(¥596371.00)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5. 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七、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2月2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年2月24日止,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3.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7311。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桂林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账 号:8113001013100074449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
②邮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也必须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桂林分公司,联系电话:0773-2887311),否则,邮购不成立。
九、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5800.00)(须足额交纳)。
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转账、电汇或现金形式转出,并于2018年2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001013100074449)。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必须于2018年2月28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yunlong.cn(广西云龙招标网)。
十三、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桂林市穿山东路40号
联系人及电话: 宾涛 0773-2296695
2.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项目联系人:蒋艳梅 刘彬彬 联系电话: 0773-2887388、2887399 传真:0773-2889218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