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城中村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受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于2017年12月27日就兴安县城中村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兴安县城中村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YLGLC20174003-XA)。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兴安县城中村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服务1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建设期及服务期:
1.建设期:4年(建设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年内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建设期满后,成交供应商需将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的全部资产移交给采购人,双方按照项目协议约定的机制进行资产转移。成交供应商提供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服务期:服务期要求为25 年,如在服务期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及维护。对建设项目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服务期内质保金为成交价的5%。
四、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方式:本项目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以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详见附件2“推荐意见”),并于2017年12月15日向受邀供应商发出推荐函。
五、评审日期:2017年12月27日
评审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9号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西区)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张华、陈红、李辽斌、李绍芬、王玥、陈超、唐桂莲
六、结果信息:在采购过程中无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本项目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七、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 采购人: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地址:兴安县兴安镇文化路36号
联系人:李冬青、何涛 项目联系人:唐桂莲
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联系电话:13768536370
监督部门: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73-6220651
八、结果公告期限:自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2887388、2887399,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2:推荐意见表
广西云龙招标-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