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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食堂厨工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食堂厨工服务采购(项目编号:YZLGG2024-C3-004-GPQT)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食堂厨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6日下午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GG2024-C3-004-GPQT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食堂厨工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磋商(本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大写)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

最高限价:(大写)人民币捌拾陆万元整(¥86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

简要服务要求

1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食堂厨工服务

1项

一、服务范围

提供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的食堂厨工服务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市局、城中办公区、江北办公区、石咀分局、社坡分局、社步分局、麻烦分局、大洋分局、罗秀分局、石龙分局、金田分局、江口分局、木乐分局。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按签订合同约定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类),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供应商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标。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时间:2024年126日至2024年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

3.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

方式一:网上获取。供应商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开票信息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gxggyunlong@163.com(联系电话:区剑波 0775-4565100。 供应商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的电子邮箱。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纸质版磋商文件的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纸质版磋商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磋商文件纸质版,每本另加邮费 50 元。

方式二: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无需携带报名资料)。

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注:使用方式一和方式二的供应商须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邮费(如需邮寄)使用对公账户汇到云之龙咨询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指定账户,汇款、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信息。购买磋商文件的价款及邮费交纳的指定账户:单位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贵港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001015100158012,行号:302611029137】。

注: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26日下午3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地点: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2队大龙城市广场1#商务公寓楼1521(丽怡酒店)云之龙咨询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4年26日下午3时00分至3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26日下午3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后。

地点: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2队大龙城市广场1#商务公寓楼1521(丽怡酒店)云之龙咨询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贵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开户账号:8113001013900074329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4年26日下午3时30分截标后为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2队大龙城市广场1#商务公寓楼1521(丽怡酒店)云之龙咨询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参加磋商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5.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贵港频道(http://guangxi.chinatax.gov.cn/guigang/)、云之龙咨询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网站(http://www.yzljt.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桂平市税务局

地址:广西桂平市西山镇人民西路108号

联系人:梁立焯

联系方式:0775-338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新太阳集团·(中国)官方网站

地   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2号华泰官邸1栋6楼

联系方式:0775-4565100、45696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区剑波、廖喜平

电     话:0775-4565100、4569690 

                                        

            2024年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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